当作外邦人和税吏 《圣经疑问的解答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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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答:
  亲爱的saitotk,
  我之所以写:“我们回答问题时,应该学习不出自己的意见,能查一下圣经的上下文,或生命读经的信息,比误导别人要好的多。”因为这是根据你简短的回答而说。
  请看197109问说:“一个信徒不听召会的话,按照马太十八章的教训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,请问,我们在实行上该如何‘当’法?”
  你的简短回答乃是:
  “基督徒对外邦人的态度> 传福音,带他祷,餵养他,把他当成福音朋友对税吏的态度> 接纳在爱里包容”
  你的回答没有提到马太十八章的任何经节,也没有提到主耶穌对这件事有关的吩咐,所以,若有人不清楚真理的,是否会将你的回答当作应该实行的?
  我们对于罪的看法和态度应该就是主对罪的看法和态度,即使是我们肉身的亲人,或有亲密关系的弟兄姊妹,我们都不应该有跟主不同的看法和态度。何况,我们信主之后,是否应该把每一位信主的弟兄姊妹都当作我们的亲人?而不只是肉身的亲属?在旧约的预表中,神严禁祭司和拿细耳人为自己亲人的死亡玷污自己(未十3~7,民六6~7),罪恶乃是和死亡相连的。这也说出我们今天若是要与神站在起,我们不能为了任何人的属灵死亡而受了玷污。我们对于有过甜美交通、或花了许多年日爱心餵养、代祷的弟兄姊妹犯了罪,心中总是难过万分的。但是我们在此不能以我们天然的感情来越过神所吩咐的,这是我们要注意的。
  让我们再看一下在马太十八章,主耶穌对罪的态度和处理的手续:第一是私下找犯罪的弟兄交通(十八15);他若不听,再带一两位去(十八16);若他还不听,就要告诉召会(十八17),但是到了这时他还是不听,那只有将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了(十八17)。为什么这么麻烦?三番两次的从私下、到一两位,最后才告诉召会,为什么不不直接告诉召会?因为神是爱,祂愿意我们以爱的关怀来挽回这位犯罪的弟兄。但是主并没有叫我们不用这么做,只以爱来包容,不管他的罪,就是接纳他。这不是主所吩咐的,我们跟从主的,不能也不敢因为任何原因,而不照着主的话实行。主是爱,但祂对于罪乃是要严厉、清楚的对付,没有要我们以爱心越过罪的对付,就直接来遮蔽犯罪的弟兄。神的公义和爱乃是并行的,并没有因为爱而不顾祂的公义。
  我们可以看保罗如何对付哥林多那位犯了淫乱罪的弟兄,可能哥林多的圣徒对真理不清楚,也可能他们对罪的态度模拟两可,也可能他们想要以爱来包容,接纳。但是保罗知道神的心(爱),也知道神的作为(公义),他厉害地对付这件事,听他怎么说:
  “你们还是自高自大!岂不应当哀慟,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挪开?我身体虽不在你们那里,灵却与你们同在,我已经审判了行这样事的人,好像与你们同在样,就是当你们和我的灵聚集的时候,在我们主耶穌的名里,带同我们主耶穌的能力,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好叫他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”(林前五2~5
  哥林多圣徒自高自大?因为他们忽略对神罪的态度处理。然后,保罗解释罪能影响、败坏整个召会,他说:
  “你们夸口是不好的。岂不知一点麵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?你们要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,正如你们是无酵的一样,因为我们的逾越节基督,已经被杀献祭了。所以我们守这节,不可用旧酵,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,只用纯诚真实的无酵饼。”(林前五6~8
  所以,保罗在林前厉害地对付了这位弟兄,将他叫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但是他确信这位“弟兄”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这是我们必须先作的。
  哥林多的信徒接到保罗的信后,在主光照之下,知罪悔改了,也责罚那位犯淫乱的弟兄,他也知罪,极忧愁了。保罗听见了这样的消息,他说,
  “你们倒不如饶恕他,安慰他,免得这样的人或者忧愁太过,就被吞灭了。所以我劝你们,要向他证实你们的爱。”(林后二7
  我们在爱中,先照着主的吩咐厉害的把罪对付了,人得了光照,悔改知罪了,这时我们才能接纳、特别用爱心去餵养他。我们万不能越过定罪的手续,而只以爱来接纳。这与我们神的吩咐不合,也与神的性情和作为不合。我们信主的万不敢越过主的话语而以我们的感觉为是。
  再者,我在上面的回答中还写到:
  “经过这么多次交通,这人都不愿意悔改认错,他已经信了主,却不认错,…主没有要我们在这个时候还接纳他,在爱里包容,乃是要我们断绝与他的交通,甚至要同心合意的为他祷告,来捆绑、或释放。”
  啊!神的心,祂对罪是痛恨的,但这里是一个已经被祂宝血所赎回的儿女,却不愿意对付罪,主要我们同心合意来为他代祷,来捆绑那背后的撒但,来释放这位被罪捆绑的。这不是爱是什么?主没有叫我们只将这犯罪的弟兄断绝交通就算了,主还要我们同心合意的代求,好来恢复他。如果主能作工,挽回这个弟兄,你想他能若无其事就回来聚会或交通吗?若他没有悔改认罪,我们怎能再次的接纳他?
  亲爱的saitotk,你说“这是我的经历。不是我的意见。当这个人是我们肉身的亲人时,各位应当如何? 如果这些不听的人,是因为他精神方面的疾病,人格天然的异常,我们应当如何行呢?我不是把情形复杂化,而是遇到情况就是这么奇怪。上述情况不适用这处经节我不知道,…”我们的确会遇到许多不同情形的人,但是神的话语是清楚的,原则是不变的,神是这么吩咐,我们的责任就是按照神的吩咐去行,神是救主,我可不是。我只知道我的救主是这么吩咐我们去行的,管不管用是主的事,照着主吩咐的去作是我们的责任。基督教两千年来,在神的话语之外,另加了许多人的作法,以致于今天传统作法凌驾于圣经之上。这不是神所喜悦的。
  我们应该有一个态度,环境可以变,主的话不能变,也不可能变。如同数学定律是不会变的,应用题可以千变万化,问题是我们对定律有多少的信心,信这定律是否能应付百般的难题?求神赐给我们一颗相信祂话语的心。神对非拉铁非召会的嘉许:“我知道你的行为;…因为你…曾遵守我的话,没有否认我的名。”(启三8)我们的行为主都一清二楚,愿我们能遵守主的话,在主来时得祂同样的嘉许。
  回答:
  亲爱的saitotk,
  我之所以写:“我们回答问题时,应该学习不出自己的意见,能查一下圣经的上下文,或生命读经的信息,比误导别人要好的多。”因为这是根据你简短的回答而说。
  请看197109问说:“一个信徒不听召会的话,按照马太十八章的教训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,请问,我们在实行上该如何‘当’法?”
  你的简短回答乃是:
  “基督徒对外邦人的态度> 传福音,带他祷,餵养他,把他当成福音朋友对税吏的态度> 接纳在爱里包容”
  你的回答没有提到马太十八章的任何经节,也没有提到主耶穌对这件事有关的吩咐,所以,若有人不清楚真理的,是否会将你的回答当作应该实行的?
  我们对于罪的看法和态度应该就是主对罪的看法和态度,即使是我们肉身的亲人,或有亲密关系的弟兄姊妹,我们都不应该有跟主不同的看法和态度。何况,我们信主之后,是否应该把每一位信主的弟兄姊妹都当作我们的亲人?而不只是肉身的亲属?在旧约的预表中,神严禁祭司和拿细耳人为自己亲人的死亡玷污自己(未十3~7,民六6~7),罪恶乃是和死亡相连的。这也说出我们今天若是要与神站在起,我们不能为了任何人的属灵死亡而受了玷污。我们对于有过甜美交通、或花了许多年日爱心餵养、代祷的弟兄姊妹犯了罪,心中总是难过万分的。但是我们在此不能以我们天然的感情来越过神所吩咐的,这是我们要注意的。
  让我们再看一下在马太十八章,主耶穌对罪的态度和处理的手续:第一是私下找犯罪的弟兄交通(十八15);他若不听,再带一两位去(十八16);若他还不听,就要告诉召会(十八17),但是到了这时他还是不听,那只有将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了(十八17)。为什么这么麻烦?三番两次的从私下、到一两位,最后才告诉召会,为什么不不直接告诉召会?因为神是爱,祂愿意我们以爱的关怀来挽回这位犯罪的弟兄。但是主并没有叫我们不用这么做,只以爱来包容,不管他的罪,就是接纳他。这不是主所吩咐的,我们跟从主的,不能也不敢因为任何原因,而不照着主的话实行。主是爱,但祂对于罪乃是要严厉、清楚的对付,没有要我们以爱心越过罪的对付,就直接来遮蔽犯罪的弟兄。神的公义和爱乃是并行的,并没有因为爱而不顾祂的公义。
  我们可以看保罗如何对付哥林多那位犯了淫乱罪的弟兄,可能哥林多的圣徒对真理不清楚,也可能他们对罪的态度模拟两可,也可能他们想要以爱来包容,接纳。但是保罗知道神的心(爱),也知道神的作为(公义),他厉害地对付这件事,听他怎么说:
  “你们还是自高自大!岂不应当哀慟,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挪开?我身体虽不在你们那里,灵却与你们同在,我已经审判了行这样事的人,好像与你们同在样,就是当你们和我的灵聚集的时候,在我们主耶穌的名里,带同我们主耶穌的能力,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好叫他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”(林前五2~5
  哥林多圣徒自高自大?因为他们忽略对神罪的态度处理。然后,保罗解释罪能影响、败坏整个召会,他说:
  “你们夸口是不好的。岂不知一点麵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?你们要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,正如你们是无酵的一样,因为我们的逾越节基督,已经被杀献祭了。所以我们守这节,不可用旧酵,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,只用纯诚真实的无酵饼。”(林前五6~8
  所以,保罗在林前厉害地对付了这位弟兄,将他叫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但是他确信这位“弟兄”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这是我们必须先作的。
  哥林多的信徒接到保罗的信后,在主光照之下,知罪悔改了,也责罚那位犯淫乱的弟兄,他也知罪,极忧愁了。保罗听见了这样的消息,他说,
  “你们倒不如饶恕他,安慰他,免得这样的人或者忧愁太过,就被吞灭了。所以我劝你们,要向他证实你们的爱。”(林后二7
  我们在爱中,先照着主的吩咐厉害的把罪对付了,人得了光照,悔改知罪了,这时我们才能接纳、特别用爱心去餵养他。我们万不能越过定罪的手续,而只以爱来接纳。这与我们神的吩咐不合,也与神的性情和作为不合。我们信主的万不敢越过主的话语而以我们的感觉为是。
  再者,我在上面的回答中还写到:
  “经过这么多次交通,这人都不愿意悔改认错,他已经信了主,却不认错,…主没有要我们在这个时候还接纳他,在爱里包容,乃是要我们断绝与他的交通,甚至要同心合意的为他祷告,来捆绑、或释放。”
  啊!神的心,祂对罪是痛恨的,但这里是一个已经被祂宝血所赎回的儿女,却不愿意对付罪,主要我们同心合意来为他代祷,来捆绑那背后的撒但,来释放这位被罪捆绑的。这不是爱是什么?主没有叫我们只将这犯罪的弟兄断绝交通就算了,主还要我们同心合意的代求,好来恢复他。如果主能作工,挽回这个弟兄,你想他能若无其事就回来聚会或交通吗?若他没有悔改认罪,我们怎能再次的接纳他?
  亲爱的saitotk,你说“这是我的经历。不是我的意见。当这个人是我们肉身的亲人时,各位应当如何? 如果这些不听的人,是因为他精神方面的疾病,人格天然的异常,我们应当如何行呢?我不是把情形复杂化,而是遇到情况就是这么奇怪。上述情况不适用这处经节我不知道,…”我们的确会遇到许多不同情形的人,但是神的话语是清楚的,原则是不变的,神是这么吩咐,我们的责任就是按照神的吩咐去行,神是救主,我可不是。我只知道我的救主是这么吩咐我们去行的,管不管用是主的事,照着主吩咐的去作是我们的责任。基督教两千年来,在神的话语之外,另加了许多人的作法,以致于今天传统作法凌驾于圣经之上。这不是神所喜悦的。
  我们应该有一个态度,环境可以变,主的话不能变,也不可能变。如同数学定律是不会变的,应用题可以千变万化,问题是我们对定律有多少的信心,信这定律是否能应付百般的难题?求神赐给我们一颗相信祂话语的心。神对非拉铁非召会的嘉许:“我知道你的行为;…因为你…曾遵守我的话,没有否认我的名。”(启三8)我们的行为主都一清二楚,愿我们能遵守主的话,在主来时得祂同样的嘉许。
  回答:  亲爱的saitotk,  我之所以写:“我们回答问题时,应该学习不出自己的意见,能查一下圣经的上下文,或生命读经的信息,比误导别人要好的多。”因为这是根据你简短的回答而说。  请看197109问说:“一个信徒不听召会的话,按照马太十八章的教训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,请问,我们在实行上该如何‘当’法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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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太福音十八章(略,若需要被汇集,请勾选“不忽略整章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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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的简短回答乃是:  “基督徒对外邦人的态度> 传福音,带他祷,餵养他,把他当成福音朋友对税吏的态度> 接纳在爱里包容”  你的回答没有提到马太十八章的任何经节,也没有提到主耶穌对这件事有关的吩咐,所以,若有人不清楚真理的,是否会将你的回答当作应该实行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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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太福音十八章(略,若需要被汇集,请勾选“不忽略整章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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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对于罪的看法和态度应该就是主对罪的看法和态度,即使是我们肉身的亲人,或有亲密关系的弟兄姊妹,我们都不应该有跟主不同的看法和态度。何况,我们信主之后,是否应该把每一位信主的弟兄姊妹都当作我们的亲人?而不只是肉身的亲属?在旧约的预表中,神严禁祭司和拿细耳人为自己亲人的死亡玷污自己(未十3~7,民六6~7),罪恶乃是和死亡相连的。这也说出我们今天若是要与神站在一起,我们不能为了任何人的属灵死亡而受了玷污。我们对于有过甜美交通、或花了许多年日爱心餵养、代祷的弟兄姊妹犯了罪,心中总是难过万分的。但是我们在此不能以我们天然的感情来越过神所吩咐的,这是我们要注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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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处经节“7”没能在最近的文本中找到章数,请检查。
民6:6  
在他将自己分别出来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,不可挨近死人。
民6:7  
他的父母、兄弟或姊妹死了的时候,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,因为那分别出来归神的凭据在他头上。
民数记一章(略,若需要被汇集,请勾选“不忽略整章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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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让我们再看一下在马太十八章,主耶穌对罪的态度和处理的手续:第一是私下找犯罪的弟兄交通(十八15);他若不听,再带一两位去(十八16);若他还不听,就要告诉召会(十八17),但是到了这时他还是不听,那只有将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了(十八17)。为什么这么麻烦?三番两次的从私下、到一两位,最后才告诉召会,为什么不不直接告诉召会?因为神是爱,祂愿意我们以爱的关怀来挽回这位犯罪的弟兄。但是主并没有叫我们不用这么做,只以爱来包容,不管他的罪,就是接纳他。这不是主所吩咐的,我们跟从主的,不能也不敢因为任何原因,而不照着主的话实行。主是爱,但祂对于罪乃是要严厉、清楚的对付,没有要我们以爱心越过罪的对付,就直接来遮蔽犯罪的弟兄。神的公义和爱乃是并行的,并没有因为爱而不顾祂的公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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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太福音十八章(略,若需要被汇集,请勾选“不忽略整章”)
再者,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,你要去,只在你和他之间指出他的过错。他若听你,你就得着了你的弟兄。
他若不听,你就另带一两个人同去,要凭两三个见证人的口,句句都可定准。
他若不听他们,就告诉召会;他若连召会也不听,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。
他若不听他们,就告诉召会;他若连召会也不听,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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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可以看保罗如何对付哥林多那位犯了淫乱罪的弟兄,可能哥林多的圣徒对真理不清楚,也可能他们对罪的态度模拟两可,也可能他们想要以爱来包容,接纳。但是保罗知道神的心(爱),也知道神的作为(公义),他厉害地对付这件事,听他怎么说:  “你们还是自高自大!岂不应当哀慟,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挪开?我身体虽不在你们那里,灵却与你们同在,我已经审判了行这样事的人,好像与你们同在一样,就是当你们和我的灵聚集的时候,在我们主耶穌的名里,带同我们主耶穌的能力,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好叫他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”(林前五2~5)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你们还是自高自大!岂不应当哀恸,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挪开?
我身体虽不在你们那里,灵却与你们同在,我已经审判了行这样事的人,好像与你们同在一样,
就是当你们和我的灵聚集的时候,在我们主耶稣的名里,带同我们主耶稣的能力,
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好叫他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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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哥林多圣徒自高自大?因为他们忽略对神罪的态度处理。然后,保罗解释罪能影响、败坏整个召会,他说:  “你们夸口是不好的。岂不知一点麵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?你们要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,正如你们是无酵的一样,因为我们的逾越节基督,已经被杀献祭了。所以我们守这节,不可用旧酵,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,只用纯诚真实的无酵饼。”(林前五6~8)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你们夸口是不好的。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?
你们要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,正如你们是无酵的一样,因为我们的逾越节基督,已经被杀献祭了。
所以我们守这节,不可用旧酵,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,只用纯诚真实的无酵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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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所以,保罗在林前厉害地对付了这位弟兄,将他叫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但是他确信这位“弟兄”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这是我们必须先作的。  哥林多的信徒接到保罗的信后,在主光照之下,知罪悔改了,也责罚那位犯淫乱的弟兄,他也知罪,极忧愁了。保罗听见了这样的消息,他说,  “你们倒不如饶恕他,安慰他,免得这样的人或者忧愁太过,就被吞灭了。所以我劝你们,要向他证实你们的爱。”(林后二7)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你们倒不如饶恕他,安慰他,免得这样的人或者忧愁太过,就被吞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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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在爱中,先照着主的吩咐厉害的把罪对付了,人得了光照,悔改知罪了,这时我们才能接纳、特别用爱心去餵养他。我们万不能越过定罪的手续,而只以爱来接纳。这与我们神的吩咐不合,也与神的性情和作为不合。我们信主的万不敢越过主的话语而以我们的感觉为是。  再者,我在上面的回答中还写到:  “经过这么多次交通,这人都不愿意悔改认错,他已经信了主,却不认错,…主没有要我们在这个时候还接纳他,在爱里包容,乃是要我们断绝与他的交通,甚至要同心合意的为他祷告,来捆绑、或释放。”  啊!神的心,祂对罪是痛恨的,但这里是一个已经被祂宝血所赎回的儿女,却不愿意对付罪,主要我们同心合意来为他代祷,来捆绑那背后的撒但,来释放这位被罪捆绑的。这不是爱是什么?主没有叫我们只将这犯罪的弟兄断绝交通就算了,主还要我们同心合意的代求,好来恢复他。如果主能作工,挽回这个弟兄,你想他能若无其事就回来聚会或交通吗?若他没有悔改认罪,我们怎能再次的接纳他?  亲爱的saitotk,你说“这是我的经历。不是我的意见。当这个人是我们肉身的亲人时,各位应当如何? 如果这些不听的人,是因为他精神方面的疾病,人格天然的异常,我们应当如何行呢?我不是把情形复杂化,而是遇到情况就是这么奇怪。上述情况不适用这处经节我不知道,…”我们的确会遇到许多不同情形的人,但是神的话语是清楚的,原则是不变的,神是这么吩咐,我们的责任就是按照神的吩咐去行,神是救主,我可不是。我只知道我的救主是这么吩咐我们去行的,管不管用是主的事,照着主吩咐的去作是我们的责任。基督教两千年来,在神的话语之外,另加了许多人的作法,以致于今天传统作法凌驾于圣经之上。这不是神所喜悦的。  我们应该有一个态度,环境可以变,主的话不能变,也不可能变。如同数学定律是不会变的,应用题可以千变万化,问题是我们对定律有多少的信心,信这定律是否能应付百般的难题?求神赐给我们一颗相信祂话语的心。神对非拉铁非召会的嘉许:“我知道你的行为;…因为你…曾遵守我的话,没有否认我的名。”(启三8)我们的行为主都一清二楚,愿我们能遵守主的话,在主来时得祂同样的嘉许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启3:8  
我知道你的行为;看哪,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,是无人能关的;因为你稍微有一点能力,也曾遵守我的话,没有否认我的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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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答:
  亲爱的saitotk,
  我之所以写:“我们回答问题时,应该学习不出自己的意见,能查一下圣经的上下文,或生命读经的信息,比误导别人要好的多。”因为这是根据你简短的回答而说。
  请看197109问说:“一个信徒不听召会的话,按照马太十八章的教训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,请问,我们在实行上该如何‘当’法?”
  你的简短回答乃是:
  “基督徒对外邦人的态度> 传福音,带他祷,餵养他,把他当成福音朋友对税吏的态度> 接纳在爱里包容”
  你的回答没有提到马太十八章的任何经节,也没有提到主耶穌对这件事有关的吩咐,所以,若有人不清楚真理的,是否会将你的回答当作应该实行的?
  我们对于罪的看法和态度应该就是主对罪的看法和态度,即使是我们肉身的亲人,或有亲密关系的弟兄姊妹,我们都不应该有跟主不同的看法和态度。何况,我们信主之后,是否应该把每一位信主的弟兄姊妹都当作我们的亲人?而不只是肉身的亲属?在旧约的预表中,神严禁祭司和拿细耳人为自己亲人的死亡玷污自己(未十3~7,民六6~7),罪恶乃是和死亡相连的。这也说出我们今天若是要与神站在起,我们不能为了任何人的属灵死亡而受了玷污。我们对于有过甜美交通、或花了许多年日爱心餵养、代祷的弟兄姊妹犯了罪,心中总是难过万分的。但是我们在此不能以我们天然的感情来越过神所吩咐的,这是我们要注意的。
  让我们再看一下在马太十八章,主耶穌对罪的态度和处理的手续:第一是私下找犯罪的弟兄交通(十八15);他若不听,再带一两位去(十八16);若他还不听,就要告诉召会(十八17),但是到了这时他还是不听,那只有将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了(十八17)。为什么这么麻烦?三番两次的从私下、到一两位,最后才告诉召会,为什么不不直接告诉召会?因为神是爱,祂愿意我们以爱的关怀来挽回这位犯罪的弟兄。但是主并没有叫我们不用这么做,只以爱来包容,不管他的罪,就是接纳他。这不是主所吩咐的,我们跟从主的,不能也不敢因为任何原因,而不照着主的话实行。主是爱,但祂对于罪乃是要严厉、清楚的对付,没有要我们以爱心越过罪的对付,就直接来遮蔽犯罪的弟兄。神的公义和爱乃是并行的,并没有因为爱而不顾祂的公义。
  我们可以看保罗如何对付哥林多那位犯了淫乱罪的弟兄,可能哥林多的圣徒对真理不清楚,也可能他们对罪的态度模拟两可,也可能他们想要以爱来包容,接纳。但是保罗知道神的心(爱),也知道神的作为(公义),他厉害地对付这件事,听他怎么说:
  “你们还是自高自大!岂不应当哀慟,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挪开?我身体虽不在你们那里,灵却与你们同在,我已经审判了行这样事的人,好像与你们同在样,就是当你们和我的灵聚集的时候,在我们主耶穌的名里,带同我们主耶穌的能力,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好叫他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”(林前五2~5
  哥林多圣徒自高自大?因为他们忽略对神罪的态度处理。然后,保罗解释罪能影响、败坏整个召会,他说:
  “你们夸口是不好的。岂不知一点麵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?你们要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,正如你们是无酵的一样,因为我们的逾越节基督,已经被杀献祭了。所以我们守这节,不可用旧酵,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,只用纯诚真实的无酵饼。”(林前五6~8
  所以,保罗在林前厉害地对付了这位弟兄,将他叫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但是他确信这位“弟兄”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这是我们必须先作的。
  哥林多的信徒接到保罗的信后,在主光照之下,知罪悔改了,也责罚那位犯淫乱的弟兄,他也知罪,极忧愁了。保罗听见了这样的消息,他说,
  “你们倒不如饶恕他,安慰他,免得这样的人或者忧愁太过,就被吞灭了。所以我劝你们,要向他证实你们的爱。”(林后二7
  我们在爱中,先照着主的吩咐厉害的把罪对付了,人得了光照,悔改知罪了,这时我们才能接纳、特别用爱心去餵养他。我们万不能越过定罪的手续,而只以爱来接纳。这与我们神的吩咐不合,也与神的性情和作为不合。我们信主的万不敢越过主的话语而以我们的感觉为是。
  再者,我在上面的回答中还写到:
  “经过这么多次交通,这人都不愿意悔改认错,他已经信了主,却不认错,…主没有要我们在这个时候还接纳他,在爱里包容,乃是要我们断绝与他的交通,甚至要同心合意的为他祷告,来捆绑、或释放。”
  啊!神的心,祂对罪是痛恨的,但这里是一个已经被祂宝血所赎回的儿女,却不愿意对付罪,主要我们同心合意来为他代祷,来捆绑那背后的撒但,来释放这位被罪捆绑的。这不是爱是什么?主没有叫我们只将这犯罪的弟兄断绝交通就算了,主还要我们同心合意的代求,好来恢复他。如果主能作工,挽回这个弟兄,你想他能若无其事就回来聚会或交通吗?若他没有悔改认罪,我们怎能再次的接纳他?
  亲爱的saitotk,你说“这是我的经历。不是我的意见。当这个人是我们肉身的亲人时,各位应当如何? 如果这些不听的人,是因为他精神方面的疾病,人格天然的异常,我们应当如何行呢?我不是把情形复杂化,而是遇到情况就是这么奇怪。上述情况不适用这处经节我不知道,…”我们的确会遇到许多不同情形的人,但是神的话语是清楚的,原则是不变的,神是这么吩咐,我们的责任就是按照神的吩咐去行,神是救主,我可不是。我只知道我的救主是这么吩咐我们去行的,管不管用是主的事,照着主吩咐的去作是我们的责任。基督教两千年来,在神的话语之外,另加了许多人的作法,以致于今天传统作法凌驾于圣经之上。这不是神所喜悦的。
  我们应该有一个态度,环境可以变,主的话不能变,也不可能变。如同数学定律是不会变的,应用题可以千变万化,问题是我们对定律有多少的信心,信这定律是否能应付百般的难题?求神赐给我们一颗相信祂话语的心。神对非拉铁非召会的嘉许:“我知道你的行为;…因为你…曾遵守我的话,没有否认我的名。”(启三8)我们的行为主都一清二楚,愿我们能遵守主的话,在主来时得祂同样的嘉许。
  回答:
  亲爱的saitotk,
  我之所以写:“我们回答问题时,应该学习不出自己的意见,能查一下圣经的上下文,或生命读经的信息,比误导别人要好的多。”因为这是根据你简短的回答而说。
  请看197109问说:“一个信徒不听召会的话,按照马太十八章的教训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,请问,我们在实行上该如何‘当’法?”
  你的简短回答乃是:
  “基督徒对外邦人的态度> 传福音,带他祷,餵养他,把他当成福音朋友对税吏的态度> 接纳在爱里包容”
  你的回答没有提到马太十八章的任何经节,也没有提到主耶穌对这件事有关的吩咐,所以,若有人不清楚真理的,是否会将你的回答当作应该实行的?
  我们对于罪的看法和态度应该就是主对罪的看法和态度,即使是我们肉身的亲人,或有亲密关系的弟兄姊妹,我们都不应该有跟主不同的看法和态度。何况,我们信主之后,是否应该把每一位信主的弟兄姊妹都当作我们的亲人?而不只是肉身的亲属?在旧约的预表中,神严禁祭司和拿细耳人为自己亲人的死亡玷污自己(未十3~7,民六6~7),罪恶乃是和死亡相连的。这也说出我们今天若是要与神站在起,我们不能为了任何人的属灵死亡而受了玷污。我们对于有过甜美交通、或花了许多年日爱心餵养、代祷的弟兄姊妹犯了罪,心中总是难过万分的。但是我们在此不能以我们天然的感情来越过神所吩咐的,这是我们要注意的。
  让我们再看一下在马太十八章,主耶穌对罪的态度和处理的手续:第一是私下找犯罪的弟兄交通(十八15);他若不听,再带一两位去(十八16);若他还不听,就要告诉召会(十八17),但是到了这时他还是不听,那只有将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了(十八17)。为什么这么麻烦?三番两次的从私下、到一两位,最后才告诉召会,为什么不不直接告诉召会?因为神是爱,祂愿意我们以爱的关怀来挽回这位犯罪的弟兄。但是主并没有叫我们不用这么做,只以爱来包容,不管他的罪,就是接纳他。这不是主所吩咐的,我们跟从主的,不能也不敢因为任何原因,而不照着主的话实行。主是爱,但祂对于罪乃是要严厉、清楚的对付,没有要我们以爱心越过罪的对付,就直接来遮蔽犯罪的弟兄。神的公义和爱乃是并行的,并没有因为爱而不顾祂的公义。
  我们可以看保罗如何对付哥林多那位犯了淫乱罪的弟兄,可能哥林多的圣徒对真理不清楚,也可能他们对罪的态度模拟两可,也可能他们想要以爱来包容,接纳。但是保罗知道神的心(爱),也知道神的作为(公义),他厉害地对付这件事,听他怎么说:
  “你们还是自高自大!岂不应当哀慟,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挪开?我身体虽不在你们那里,灵却与你们同在,我已经审判了行这样事的人,好像与你们同在样,就是当你们和我的灵聚集的时候,在我们主耶穌的名里,带同我们主耶穌的能力,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好叫他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”(林前五2~5
  哥林多圣徒自高自大?因为他们忽略对神罪的态度处理。然后,保罗解释罪能影响、败坏整个召会,他说:
  “你们夸口是不好的。岂不知一点麵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?你们要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,正如你们是无酵的一样,因为我们的逾越节基督,已经被杀献祭了。所以我们守这节,不可用旧酵,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,只用纯诚真实的无酵饼。”(林前五6~8
  所以,保罗在林前厉害地对付了这位弟兄,将他叫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受败坏,但是他确信这位“弟兄”的灵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这是我们必须先作的。
  哥林多的信徒接到保罗的信后,在主光照之下,知罪悔改了,也责罚那位犯淫乱的弟兄,他也知罪,极忧愁了。保罗听见了这样的消息,他说,
  “你们倒不如饶恕他,安慰他,免得这样的人或者忧愁太过,就被吞灭了。所以我劝你们,要向他证实你们的爱。”(林后二7
  我们在爱中,先照着主的吩咐厉害的把罪对付了,人得了光照,悔改知罪了,这时我们才能接纳、特别用爱心去餵养他。我们万不能越过定罪的手续,而只以爱来接纳。这与我们神的吩咐不合,也与神的性情和作为不合。我们信主的万不敢越过主的话语而以我们的感觉为是。
  再者,我在上面的回答中还写到:
  “经过这么多次交通,这人都不愿意悔改认错,他已经信了主,却不认错,…主没有要我们在这个时候还接纳他,在爱里包容,乃是要我们断绝与他的交通,甚至要同心合意的为他祷告,来捆绑、或释放。”
  啊!神的心,祂对罪是痛恨的,但这里是一个已经被祂宝血所赎回的儿女,却不愿意对付罪,主要我们同心合意来为他代祷,来捆绑那背后的撒但,来释放这位被罪捆绑的。这不是爱是什么?主没有叫我们只将这犯罪的弟兄断绝交通就算了,主还要我们同心合意的代求,好来恢复他。如果主能作工,挽回这个弟兄,你想他能若无其事就回来聚会或交通吗?若他没有悔改认罪,我们怎能再次的接纳他?
  亲爱的saitotk,你说“这是我的经历。不是我的意见。当这个人是我们肉身的亲人时,各位应当如何? 如果这些不听的人,是因为他精神方面的疾病,人格天然的异常,我们应当如何行呢?我不是把情形复杂化,而是遇到情况就是这么奇怪。上述情况不适用这处经节我不知道,…”我们的确会遇到许多不同情形的人,但是神的话语是清楚的,原则是不变的,神是这么吩咐,我们的责任就是按照神的吩咐去行,神是救主,我可不是。我只知道我的救主是这么吩咐我们去行的,管不管用是主的事,照着主吩咐的去作是我们的责任。基督教两千年来,在神的话语之外,另加了许多人的作法,以致于今天传统作法凌驾于圣经之上。这不是神所喜悦的。
  我们应该有一个态度,环境可以变,主的话不能变,也不可能变。如同数学定律是不会变的,应用题可以千变万化,问题是我们对定律有多少的信心,信这定律是否能应付百般的难题?求神赐给我们一颗相信祂话语的心。神对非拉铁非召会的嘉许:“我知道你的行为;…因为你…曾遵守我的话,没有否认我的名。”(启三8)我们的行为主都一清二楚,愿我们能遵守主的话,在主来时得祂同样的嘉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