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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记 第22章

恢复本研读版 · 申命记 22
15 关于顾到别人的权益 二二1~4,8
1你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,不要佯为不见,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。
2你弟兄若离你远,或是你不认识他,就要牵到你家去,留在你那里,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。
3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,或是驴,或是衣服,你遇见了,都要这样行,不可佯为不见。
4你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,不要佯为不见,总要帮助他拉起来。
16 关于任何种的掺杂 二二5,9~12
5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,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,因为行这些事的人,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。
17 宽待生产的动物 二二6~7,二五4
6你若在路上遇见鸟窝,或在树上或在地上,里头有雏或有蛋,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,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。
7总要放母,只可取雏;这样你就可以得福,日子得以长久。
15 关于顾到别人的权益(续) 二二8
8你建造新房屋时,要在房顶的四围安栏杆,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,你就使流血的罪归于你家。
16 关于任何种的掺杂(续) 二二9~12
9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,免得你撒种所得的收成,和葡萄园的出产,都没收归与圣所。
10不可并用牛、驴耕地。
11不可穿羊毛、细麻两样掺杂料作的衣服。
12你要在所披的衣服上四角作穗子。
(5 关于百姓中间的管理——续)
h 与婚姻有关之事的典章 二二13~30
13人若娶妻,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,
14诬指她行了可耻的事,将恶名加在她身上,说,我娶了这女子,与她亲近,见她不是处女;
15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,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。
16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,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,他却恨恶她,
17诬指她行了可耻的事,说,我见你的女儿不是处女;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。父母就要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。
18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,惩治他;
19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,给女子的父亲,因为他将恶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。女子要仍作他的妻子,终身不可休她。
20但这事若是真的,女子并不是处女,
21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,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;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,在以色列中作了愚妄的事。这样,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完全除掉。
22若发现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,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。这样,你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完全除掉。
23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,有男子在城里遇见她,与她行淫,
24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,用石头打死;打死女子,是因为她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;打死男子,是因为他玷辱了邻舍的妻子。这样,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完全除掉。
25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,强与她行淫,只要将那与她行淫的男子治死。
26但不可办女子;她本没有该死的罪,这事就像人起来攻击邻舍,将他杀了一样。
27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,女子喊叫,并无人救她。
28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,抓住她,与她行淫,被人看见,
29这与她行淫的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;因他玷辱了这女子,就要娶她为妻,终身不可休她。
30人不可娶父亲的妻子,以致掀开他父亲的衣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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