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卫的诗
注串1耶和华啊,谁能寄居你的帐幕?谁能住在你的圣山?
注 解
注1
十五和十六篇是一对,显示遵守律法与有分于基督之间的对比。十五篇满了善恶的观念,而在十六篇里,基督这人位顶替善恶。
注2
指神的家,圣殿。
串 珠
串a参诗二四3
诗24:3 谁能登耶和华的山,谁能站在祂的圣所?
串b诗二6;三4;四三3
诗2:6 说,我已经立我的王在锡安我的圣山上了。 诗3:4 我用我的声音呼求耶和华,祂就从祂的圣山上应允我。〔细拉〕 诗43:3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实,好引导我,带我到你的圣山,到你的帐幕。
注2就是行为纯全,作事公义,从心里说实话的人。
注 解
注1
按照2~5节,大卫的观念是,合乎律法的完全人能与神同住,满足祂的心愿和喜悦。因此,5节说,行律法上所写善事的人,必永不动摇(参十六8)。然而十六篇启示,唯有神人基督能满足神的心愿,并成就神的喜悦(太三17,十七5)。祂是神来成为人,过一种满了神圣属性彰显于人性美德的人性生活、受死、复活并升到神的右边,唯有祂照着律法是完全的,能寄居神的帐幕,与神同住在祂的圣山上。在神的经纶里,唯有神人基督这神的长子,连同基督许多的弟兄,就是神的众子(罗八29),能满足神的心愿,并成就祂的喜悦。
3他不以舌头谗谤人,不恶待朋友,也不随伙辱骂邻里。
4他眼中藐视可弃绝的人,却尊重敬畏耶和华的人。他发了誓,虽然自己吃亏,也不更改。
5他不放债取利,也不受贿赂以害无辜。行这些事的人,必永不动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