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度的福音——证明耶稣基督是君王救主
著者:马太,又名利未,原为税吏,后为使徒(九9,路五27),证以九10隐言设筵者,及十3特提税吏。
著时:约在主后三十七至四十年之间,证以在主复活后不久(二八15),圣殿被毁之前(二四2)。
著地:约在犹太地,只能如此推测,无法证定。
受者:一般犹太人,证以本书不解释犹太人之习俗、节期等(十五2比可七2~3,二六17比可十四12)。